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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調查官被指控收受賄賂 調查局將移送懲戒法院审理

調查局報告:前調查官因涉嫌栽贓 張麗善買票遭移送懲戒法院 3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調查局的雲林縣站前調查官陳文維在111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偵辦雲林縣議員蔡咏鍀賄選案時,竟然涉嫌教唆證人指證雲林縣長張麗善買票送茶葉給選民,因此雲林地檢署依照教唆偽證及洩密等罪名對他提起訴訟。調查局今天(28日)決定召開臨時考績委員會,並且決議將陳文維移送懲戒法院進行審理。 調查局指出,雲林縣調查站的陳姓同仁涉嫌洩漏通訊監察所得,並且教唆偽證,這樣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務人員的聲譽,也違反了法律,因此調查局對此深感痛心和遺憾。調查局表示,他們的兩千多名同仁一直堅守崗位,嚴格遵守司法規範,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而執法,他們絕不允許個別人員破壞司法公正和聲譽。針對這起案件,調查局表示是主動發掘並且報請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的。此外,他們也已經在第一時間將陳文維調離了原先的工作崗位,並在113年8月27日召開臨時考績委員會,根據他的行為涉及洩漏通訊監察所得和教唆偽證的情節,決定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的第2條和第24條第1項相關規定,報請法務部同意後,將陳姓同仁移送懲戒法院進行審理。 針對當時陳文維所擔任的主管部門的行政責任,調查局也表示將進行詳細調查,以確保不會誤判或放任。調查局表示,除了追究督導不周的連帶責任外,如果發現有包庇或其他不法行為的證據,將會迅速且嚴格地加以處理,絕不寬待。 雲林地檢署的起訴指出,陳文維在111年7月因為參與偵辦雲林縣議員蔡咏鍀的賄選案時,得知北港鎮長候選人蕭美文也涉嫌賄賂,於是在同年10月發動搜查及約談行動,並且羈押了蕭美文的競選服務處主任林振義以及蕭美文的姪子蕭嘉鴻。據悉,陳文維在詢問林振義和蕭嘉鴻之前,透過某名姓李的友人約見了蕭美文,當時明確表示將於11月4日詢問蕭嘉鴻,並要求蕭美文說服對方協助偵訊。在此同一場合上,陳文維更透露出監聽譯文、調查資料,並且向蕭美文展示了林振義的筆錄。在11月1日交託林振義時,陳文維明知蕭美文案中茶葉贈送的來源不是張麗善和蔡咏鍀,竟然教唆林振義在檢察官的偵訊中虛偽地證明張麗善和蔡咏鍀因選舉而贈送茶葉予選民,而林振義雖然知道這不是事實,卻在偵查庭上以證人身份證明了陳文維所指示的內容。在11月4日詢問蕭嘉鴻後,陳文維也當場教唆蕭嘉鴻栽贓張麗善和蔡咏鍀的偽證。由於整個教唆偽證的過程都被錄音下來,調查局因接獲檢舉後展開了調查,最終根據教唆偽證和洩密罪將此案移送檢察官進行偵辦。而在陳文維第一次被雲檢開展調查時否認教唆偽證,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且在主觀上無犯意,因此並未對其提起公訴,僅對洩密罪作出緩起訴處分。但在全案送至台南高等法院高檢署再次審理後,林振義和蕭嘉鴻確認陳文維有教唆偽證的行為,檢察官也再次審視了11月1日的錄音檔案,得出了陳文維確實教唆偽證和洩密的結論。 資料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 (本內容為改寫過的版本,原文轉載時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