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遭判刑9年,台中準大學生︰「這等同於殺人罪」
台中高等法院在二審時認為判處的刑期過於嚴苛,改判那位李姓準大學生應評4年10個月有期徒刑。這位年輕人於2022年4月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短短9天內竟盜領超過300萬元,導致51人受害。初審時,台中地方法院依據檢方建議,判處其應執行9年刑期。然而在提出抗告後,台中高等法院認為判刑過重,將原先的判決改為4年10個月。
裁判書顯示,這位李姓準大學生在2022年4月21日至30日期間從事車手工作,非法領取款項超過300萬元,造成多達51人受害。雖然其所犯數罪為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之案件,且犯罪型態類似,判決中卻指出犯罪時間集中在短短10天內,因此對於刑期的評量略有不同。在這次的二審中,法院主持人考量後認為判決過重,因此改判為4年10個月,讓該被告有機會繼續提出抗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