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於8日再度撤銷3家SRF廠商入園同意函,引發爭議。業者可寧衛已表明將再次提起訴願。桃園市府官員表示,經濟部的行為顯得像是同時擔任球員和裁判,前次訴願會爭點應函的補充意見,而此次撤銷處分後,桃園市府已提出嚴謹的法律見解與條文引用,呼籲中央對廠商的訴願應秉公處理。市府指出,這3家SRF廠本就不符合可引進的產業,並非按照正確程序申請入園。經濟部在去年11月來信表示,原先的推薦函僅是意見函,不具法律效益,這意味著這3家廠商不符合入園條件。然而,經濟部卻撤銷了桃園市府的處分,讓廠商再次通過審查。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吳進昌強調,當初推動SRF廠入園的是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的也是經濟部。他呼籲中央應該承擔自己的過錯,不要再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指出,若此次廠商提起訴願,經濟部再次召開訴願會,將可能有兩種結果。一是訴願無理由,桃園市府的處分是適當的;二是找到理由撤銷處分。他也表示目前無法想出有什麼理由再次撤銷處分,須待經濟部召開訴願會後,看是否有爭議點,桃園市府再做相應處理。
SRF廠商進入園區引發爭議,桃園法務局長樂見能再度找到撤銷資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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