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涉嫌長期竊占國有山坡地,並將其出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種植檳榔。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張峻占用約10萬平方公尺,從中非法獲利1080萬元,並依據《水土保持法》提起訴訟。對此,張峻則表示該土地係其爺爺開墾,並已歸還並移除了檳榔樹,對於被控提起訴訟感到困惑。
檢方指出,張峻未經國產署同意,自2014年9月開始占用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面積共約10萬8868.26平方公尺,並以每年120萬元出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種植檳榔,直至2023年5月,期間獲利1080萬元。檢方聲稱,雖然張峻的行為並未造成實際的水土流失,但仍有可能對山坡水土資源的保護構成危害,因此涉嫌違反《水保法》第32條第4項、第1項前段,擅自在公有山坡地內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因此,檢方提起公訴,並請求沒收犯罪所得。
張峻則辯稱,該土地為其爺爺開墾,並合法承租自國有財產局。多年來,他一直依照規定繳交使用補償金,視同租金,然而近年來卻因使用超限而不再受租賃,並於今年7、8月將檳榔樹砍除並歸還土地。對於自身為何被提起訴訟,他表示將與律師商討後續處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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