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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廟會爆炸案 法官宣判炸彈客處無期徒刑

  • 警方在趙偉志租賃的地方搜出多把長槍、十字弓及化學物品等相關證物
  • 去年7月,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會遶境活動發生爆炸意外,41歲男子趙偉志自製爆裂物,放置在「爐主行臺」舞台附近垃圾堆,離開後使用無線遙控器引爆,造成29位無辜民眾(含兒童及少年)受傷
  • 趙偉志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
  • 法官指出,趙偉志製造爆炸物後刻意選擇人潮聚集地點放置並引爆,冷酷兇殘,心態狠毒,且犯後全盤否認更誣指執法員警栽贓嫁禍,毫無悔悟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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