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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發生8起運豬車事故!動保團體呼籲加強稽查機制及改善措施

  • 近20年來,《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實施,但運豬車事故仍然頻繁發生,今年已有8起。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8日提出呼籲,呼籲相關單位應檢視執法是否不力、人員培訓是否不足、車輛裝備是否安全,以及法規規範是否不周,並建議增加稽查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建立與交通和動物保護機關橫向通報機制,以及停止活體拍賣。
  • 具有長期關注經濟動物福利議題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7月21日在國道1號北上楊梅路段發生了一起運輸車載豬事故。該事故中,由於車體變形,4隻豬摔落、下層數十隻豬被壓傷,另有3隻遭壓死。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主任林岱瑾表示,逃逸的4隻豬被用拖吊車從後腳吊起,造成了不必要的壓迫,應當採用隔板與斜坡等工具引導豬隻回籠或上車。此外,被壓傷、壓死的豬隻並未接受專業人員的檢傷,請求應應該考慮是否應該緊急安樂死。
  • 林岱瑾舉例指出,根據歐盟法規,在執行超過8小時的運輸時,要求須擬定緊急應變計畫,其中包含聯繫獸醫進行緊急安樂死。而日本在2023年頒布的《農場動物運輸技術指南》中也有相關規定。動物社會研究會質疑,雖然《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上路已近20年,但事故依然頻繁發生,且建議應檢視執法、加強人員培訓、改善車輛安全,並建立與交通及動物保護機關橫向通報機制,以及停止活體拍賣,從而減少不必要的運輸。
  •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目前對運輸駕駛的規範與歐盟相同,需經過培訓並取得證書,才能載運豬、牛等經濟動物。在稽查制度方面,地方政府須依相關要點及查核表內容,在屠宰場或肉品市場,由查核人員稽查運輸空間、長程運輸是否有遮陽設備等是否符合規定。然而,動物社會研究會則建議設置斜坡引導豬隻回到車上。對此,陳中興表示,交通事故現場必須盡速處理,除了在實務上很難聯繫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到場處理外,國內運輸車輛並沒有斜坡設計,都是在牧場將豬隻引導上車時,由牧場提供;如果車輛要進行改裝,必須先對運輸載具相關規定進行了解。至於停止活體拍賣制度,他說,這屬於畜牧產業單位主管的政策規畫,並非動物保護司的職掌範圍,不過目前在國外實施屠宰體評級的國家,也仍然需要將活體運至屠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