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合夥偷竊國有木材並與警車相撞,被判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並罰款150萬。
南投縣19日訊,黃姓男子合夥偷取國有林木時,被警方攔查,男子不僅衝撞警車後逃逸,最後仍被逮捕。法院判決男子因涉嫌犯下多項罪行,包括違反森林法,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並須支付罰金150萬元,另外也因為妨害公務而被判刑7個月,共需服刑1年9個月。案件有上訴的可能性。根據南投地方法院的判決書顯示,被告黃姓男子與兩名合夥人共謀,利用車輛竊取南投縣仁愛鄉埔里事業區第121至124林班地管理的森林主產物紅檜樹瘤和扁柏樹瘤。黃男與兩名越南籍人士在112年4月21日駕駛小客車將偷來的木材載運而途中遇警方攔查,然而男子不僅衝撞警車後逃逸,警方追捕時起獲100.11公斤多塊樹瘤及毒品安非他命等證物。黃男的行為違反森林法、擾亂公共秩序、以及涉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名。法官考量到黃男之前有違法紀錄,但也從中發現其坦承犯行並與警方和解,經濟及家庭狀況等因素,判處他相應的刑罰。(編輯:謝雅竹)1130819